为了使我校的考试、阅卷工作规范化,使学生考出真实的成绩,使学校和课任教师获得第一手教学信息,分析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,总结教学经验,改进教学方法,促进我校良好学风氛围的形成,特制定本制度。
对阅卷的要求:
1.集中时间,集中地点,分学科流水操作。
2.要求阅卷不隔夜,评讲不隔天。
3.由年级组长组织、教研组长负责监督,每位教师应服从年级组长安排。
4.年级组长领取试卷,应组织课任教师尽快用红笔批阅试卷,坚持一个评分标准。
5.批改过程中,试卷由年级组长保管,不能带回家批阅,不允许找学生批阅。批改结束后,由全体批改教师集体合分统一登分。
6.阅卷结束后,各年级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各自成绩登分。
7.登分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,统一登录在教务处电脑的年级成绩册中。
8.及时对试卷质量进行评估,教务处作出成绩分析。学校统一存档,纳入年级评优评先考核。
9.要求存档的试卷,年级组长负责收集所有科目试卷,完整、及时的上交教务处存档。如不及时完整上交则视为严重工作失误,取消年级评优评先资格。
10.教研组长全程跟踪阅卷工作,要对试卷批阅合计分数进行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