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备课
⑴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,精心备课。备课要熟悉教材内容,明确教学目的和任务,精心设计教学过程,备教材,备学生,结合学生实际,认真选择教法,精心设计教学程序,注重基础知识、基本方法、基本技能。要考虑启发学生思维、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具体措施。
⑵教师应写出授课教案。教案的主要项目应有: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、教具、作业等项。教案中教学要求明确,突出教学的重点、难点和训练方法。板书设计中心明确,简洁明了,富有特色。
⑶实验课需前一天准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学用具;(课堂)演示实验至少应在课前熟练完整操作一遍,以避免课堂上出现意外情况。
⑷寒暑假期间,教师应写好开学后2—3课课程的教案,并制定新学期的教学计划。
⑸集体备课是提高备课质量的有力措施。同年级同课程有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,应组成备课组并形成集体备课制度。备课组应做到“三统一”即统一教学进度和要求;统一教案;统一作业和练习。经常交流教学方法和经验。
二、上课
⑴课堂教学是传授知识,进行思想教育,培养基本技能的主要方式,也是学生获得知识、发展能力,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主要场所。教师应严肃认真上好每一节课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⑵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,不得随意增、减课时,不得私自停课。全校课程变动应由校长办公室提前公布。日常课程变动应由教务处负责处理并发出课程变动通知单。
⑶教师应在两分钟预备铃响时到达教室门口。每节课的开始与结束仪式应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。在教学中应注意教学目的明确、时间安排合理,并体现思想教育和科学知识的有机结合。课堂教学内容必须丰富、充实、有层次,兼顾到不同层面学生的要求,对概念、规律的表达要求准备精练,逻辑严密,不能出科学性的错误。教师教态亲切,精神饱满,语言规范,板书端正,充满激情,富有感染力,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,创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气氛。下课铃响后应准时下课。对课堂上出现的意外情况教师应适时处理,并及时把处理情况汇报有关领导,不可随意退堂或终止上课,也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。
⑷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,面向全体学生,坚持探究式,注重学法,重视自学指导和思维训练。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各种教具开展教学活动,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和非智力因素。
⑸教师因故需临时调课,应提前一天到教导处申报批准。因病或特殊原因而需请假,须经主管校长批准,教导处备案,三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。
三、听课
听课是交流经验、学习提高、检查教学的重要途径。每一位教师都有听课的责任和被听的义务。学校要求各科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。听课教师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外校教师听课必须事先到教务处联系,并由教务处作出安排,以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四、作业
⑴作业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,是学生掌握知识,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。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,精选习题,重视书面、口头、实际操作动手能力训练。
⑵规定时间与作业数比例。每天课外作业总量:初中不超过一个半小时。课时与作业时数的比例一般为:语文、数学外语均为二比一,物理、化学均为五比二,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均为四比一,要注意各科作业份量的平衡,每天、每周各科作业份量的分配基本合理,学生负担适当。
⑶各科作业的要求与格式必须在起始课就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,典型问题教师应做示范,使学生有章可循。通过反复检查落实,使学生逐步养成习惯。
⑷教师按时收发所留的作业,要认真检查、批改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,以了解学生学习程度和自己教学情况。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、讲评并督促学生及时纠正。
⑸作业数量和作业难度要适当,必要时可以针对不同情况分层布置作业。
⑹教务处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情况及批改情况,并把检查结果进行反馈。
五、课外活动
⑴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,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,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养其个人才能爱好和特长的重要场所。指导好课外活动是教师的职责。
⑵结合学科特点,制订课外活动计划,认真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,仔细选择活动材料,明确活动目的和方法。
⑶各科教师都必须主动做好学校有关的组织和辅导工作,并承担一定的课外活动任务。课外活动时间列入课表,不得挪作他用。
⑷各项课外活动的指导教师在开学初一周内上交活动计划到教导处,以便安排本学期活动。对参加活动的同学,要有考勤记录和成绩考核。活动内容要丰富多彩,形式多样,富有吸引力。课外活动可包括思想教育活动、学科小组、兴趣小组、体育锻炼、运动队训练、文艺小团体活动、双语活动角、校园科技文化展览、社会实践。
六、考试与考查
⑴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重要反馈渠道,是促进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的方法。成绩考核包括平时、单元过关、月考试及学期、学年成绩及各类考核成绩。
⑵学生成绩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管理。每学期初由教务处统一发各科成绩册,用以登记学生的平时成绩、作业成绩及各类考核成绩。
⑶平时成绩包括作业、提问、单元过关小测验、作文、实验、制作等项,在此基础上结出学期平时成绩。
⑷月考试纳入学期教学计划。考试科目每月一次,考查科目每学期分为期中、期末二次。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时间、地点和监考。
⑸月考试和考查自行命题的科目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进行。命题教师要掌握好命题的科学性、合理性,试题难度和题型量要适宜。教研组长审查签字后在考试一周前交教务处。试卷印刷前出题教师要认真校版,杜绝试卷中的错误。
⑹每场考试的监考、考务及巡视人员由教导处聘任,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不得无故缺席或私自调监。因病或因公不能监考者必须请假。考试时,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至指定地点取试卷,考试前十分钟到达考场,考试前五分钟分发试卷。收发试卷时应认真清点份数。监考过程中,教师应认真执行考试纪律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。查实学生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报告教导处,并张榜批评。
⑺试卷收齐并在送教务处统一装订后返回阅卷组进行流水阅卷。统一登分后,返回任课教师进行分析与讲评。阅卷组由教研组长领导,备课组长负责,并严格按评分标准批阅。遇有疑难问题需共同商量决定。参加联考的试卷如有答案问题,应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,阅卷组方可修订答案。
⑻考试结束后,学科教师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工作,并及时填写质量分析表,对试卷的得失认真进行分析,对特殊学生认真进行剖析,书面提出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。质量分析表交教务处审核后存档。
⑼学期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(占20%)、月考试成绩或考查成绩(占80%)综合得出。各课任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送交教务处。